2004/12/17 | BLOGCN的版权问题
类别(blog应用) | 评论(0) | 阅读(36) | 发表于 16:23

BLOGCN的版权问题

kDolphin 刚收集整理了国内常见Blog提供商有关作者版权的相关条款,真叫做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尤其以BLOGCN的版权约定最为霸道:

中国博客网所有的原创文章版权归原文作者和中国博客网共同所有,任何人需要转载中国博客网内文章,必须征得原文作者或中国博客网的授权。 中国博客网有权将本站用户发表的内容进行非商业性使用,而不必事先征询用户的同意,如果中国博客网需要将本站用户发表的内容进行商业话使用,则需要事先以书面形式获取用户的同意。 未经作者授权或中国博客网授权,不得非法转载本站内的任何原创作品。 原文见这里

我十分不理解BLOGCN对用户发布日志的“非商业性使用”的声明,难道在个人BLOG页面发布的“漂浮广告 80*80 ¥6.0万/月” 不是商业用途?其实BLOGCN只是所谓的“Blog托管服务提供商”(BSP,Blog Service Provider),你愿意免费提供空间和服务,并不意味着凭借几句强加给用户的版权约定就顺理成章地取得了原创作品的版权,进而从服务型网站摇身一变为ICP(国内多数BSP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拥有ICP许可证),成为所谓的BLOG门户;在BSP首页出现的一条条日志的版权也并不天然地归属于BSP。BLOGGER绝不是免费的专栏作者——当然不少BLOGGER自愿免费提供日志,则是个人觉悟的问题了。要学习有关版权的法律法规,请前往国家版权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千万要分清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许可他人使用权

另外,许多用户的日志都带有隐私性质,人家不声明“隐藏日志”,BLOGCN就视其为“默认公开”(原文:由于本网站的日志发表的特性,您公布的日志或图片如不被您设为隐藏都会成为公开的信息。)?实在是强盗逻辑。

相比之下,还是DONEWS做得比较公道,但还是显得别有用心:

Donews上所有文章的版权首先归原作者所有,所有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原作者同意。
Donews仅仅拥有所发布文章在Donews的使用权(包括以Donews名义发布的邮件列表、PDF等电子传播手段),但Donews不拥有所发布文章的版权,不能私自将所发布文章出售给第三方。如果帮助原作者出售版权,要事先征得原作者同意。

同样,微软新开通MSN SPACES使用条款也显得很霸道,不过他们随后在对Ownership问题的声明中重申:Microsoft does not claim ownership of any of the content posted to Spaces; you own your content. 这原本应该是BSP的最基本立场和对用户的承诺。

0

评论Comments

日志分类
首页[1019]
技术[317]
English[3]
下载[59]
IT业界[203]
发现[47]
音乐[17]
网文[322]
blog应用[36]
BLOG参考[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