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工业的失败
首先声明,我认为艺术家有权从他们的创作中获得报酬。但整个娱乐业(包括录音工业和电影工业)看起来正在成为新技术的敌人,这几年来,他们以不懈的努力,不是去改进娱乐产品的传播方式,而是一次又一次地对新技术举起法律的大棒。他们干掉了MP3.com、Naspter,对用户发起一连串的诉讼,最近又瞄上了BitTorrent。娱乐工业已经成为律师们谋取职位最好的去处。
其实,娱乐业好像一向对新技术怀有疑虑,它曾经试图阻止卡式录音机的民用化,因为这种技术为音乐的“非法”复制提供了便利。但后来录音带的发行给他们带来了巨额利润。互联网兴起以后,尤其是MP3这种音乐压缩技术的普及,让唱片业再次感到巨大的恐慌。以BitTorrent为代表,这种绕开了中央服务器的P2P技术的成熟,让热衷于打官司的美国录音工业协会(RIAA)和电影工业协会(MPAA)忽然失去了起诉的对象。所以,他们把法律打击的目标,对准了普通用户。很明显,让一个服务商停业相对容易,让用户停止分享他们的音乐和电影,很难。
实际上,互联网对很多传统产业提出了挑战,受到威胁的并不仅仅是娱乐工业。一个明显的例子是,传统的新闻业正在受到网络传播方式乃至草根记者的有力挑战。不过,与娱乐工业抗拒新技术的做法不同,传统新闻业意识到了新的技术和观念的挑战,正在积极采用新技术,以应对新闻产生及传播方式的变革。美联社总裁兼CEO Tom Curley就表示,美联社已经为新媒体做好了准备。
娱乐工业的愚蠢在于,他们以为借助法律就可以拖住时代的脚步,却不知道历史不会止步,只会抛弃阻挡它的人。任何挑战,都同时意味着新的机会,但娱乐工业看到的只有挑战,没有机会。所以,推动音乐传播手段进步的,是像苹果这样的技术公司,而不是那些怨天尤人的唱片公司。等到有一天,再也没有人去音像店买唱片了,大概他们才会知道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
或许,他们今天向商场、餐厅收取的背景音乐费,向歌厅收取的卡拉OK播放费,是他们所能收取的最后一笔保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