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欧盟对微软做出了罚款6.18亿美元的反垄断裁决,要求微软解除Windows Media Player与Windows的捆绑,并开放更多代码。微软对这个裁决提起了上诉,并请求欧洲初审法院推迟裁决的执行。不过,今天欧洲初审法院已经驳回了微软推迟执行裁决的申请。这意味着,不管最终上诉的结果是什么,微软必须立即开始向消费者提供没有Windows Media Player的Windows操作系统。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有很多争议。欧盟的初衷是保护欧洲消费者的利益,但加图研究所(Cato Institute)宪法研究高级研究员罗伯特·利维(Robert Levy)认为:“欧
盟的最新指令非但没有促进消费者利益,反而把反垄断监管措施变相成为保护市场失败者的公司福利计划。其中影响将不仅限于微软一案。如果监管措施连一点连贯
性都没有,那么,对千差万别的法律体系的规定,在全球范围内竞争的企业就无法遵从。这就意味着,特殊利益集团会寻求自己最青睐的反垄断之地,以在最大程度
上施加政治影响力。真正的代价将是:就业机会减少,改革创新减少,产品质量下降,而商品价格却上升。”
不过,负责此案的欧盟竞争专员Mario Monti并未因此案受到偏袒欧洲的指责,因为“得利者都是微软在美国的对手,亦即Sun与RealNetworks”。
反
观国内,几乎没有人正确的理解欧盟的意图,很多人呼吁国内也对微软采取相同的反垄断行动,以保护国内企业。这种论调完全是站在某些企业的立场上,替这些企
业的利益说话,而不是真正替中国的消费者着想。反垄断当然会使垄断者受到惩罚,也会让其竞争对手从中获益,但反垄断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垄断者,也不是为
了保护另一些利益集团,反垄断惟一的目的,是保护竞争,是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权,是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在欧盟的裁决中,RealNetworks和苹果是看得见的受益者,但欧盟绝不是为了保护RealNetworks和苹果,而对微软进行惩罚的。欧盟希望,通过对垄断的限制,保持市场竞争,从而给消费者带来好处。
这
个话题继续延伸出去,就涉及政府在市场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的问题。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让中国人很容易赋予政府太多不适当的身份。比如在政府采购
中,人们往往认为政府“有义务”扶持国内企业。实际上,没有一家有竞争力的企业,是被政府“扶持”大的。政府可以支持本地企业,但这种支持应该体现在政策
上,而不是把纳税人的钱,直接划到企业的账户上。最近很多文章谈到印度的软件业,人们发现,印度的软件企业是可以到世界上去挣大钱的,而不是让政府花钱
的。反倒是国内的软件企业,长期躺在政府的怀抱中,少喂一口奶都会大吵大闹。这样的企业,你怎么可能指望他们有一天会去大把大把地挣美国人的钱?
其实,政府自己没有钱,政府的钱都是纳税人的钱,政府对某些企业的扶持,实际上就是让消费者自己花钱扶持一些不思进取的企业。消费者本来应该是被政府保护的对象,现在反倒付出得更多,而政府却还去忙着保护企业,这样的结果是不是完全弄反了?
至于政府采购,纳税人不是让他们拿钱去扶持谁的,而是希望他们花了钱,能切实提高自身的办公效率,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如果搞错了这个关系,不是从切实提高办公效率出发,而是充当一些厂商的救世主,那就是对纳税人的最大不尊重,也完全摆错了政府的位置。
中
国的消费者可能是世界上最可怜的消费者,处于绝对的市场弱势地位,他们面临各种各样的凶险,受到各种各样的伤害,却往往无处说理。这实际上是政府的失职,
该保护的没有保护,不该保护的却受到了保护。消费者,比任何企业更应该得到政府的保护。我觉得,这才是欧盟裁决真正的意义。